有一本書《1948年:上海舞潮案》,作者馬軍先生,引用豆瓣書介——是對發生于半個世紀前的一起政治事件——上海舞潮案的考察。事件的起因是,1947年9月國民政府為“戡亂建國”而“節約消費”頒布了在全國禁止營業性舞廳的法令,由此引發上海舞業空前震蕩,社會反應強烈。1948年1月31日下午,鑒于市社會局提前抽簽,并單方面完成禁舞部署,舞業從業人員集隊前往請愿,局長吳開先拒不接見。憤怒之下,舞業方面群起搗毀了社會局辦公大樓,事發后,約400名舞女被警局羈押,半年后數名舞女被叛徒刑,政府也被迫收回成命,轟動一時的舞潮案至此平息。

書是研究性著作,涉及很多數據,挺有意思的一個角度,本文不打算就此書做評論,想就書中涉及到的一個職業——舞女,也就是老上海的舞女這一職業,做個簡單的概括,以便讓人知道是怎么回事。很多人就以為舞女就是妓女,這是偏見,很不準確。舞女身上有很多傳奇,也有很多辛酸。
舞女是舞廳不斷發展的衍生品,最初非營業性的舞廳是需要自帶舞伴的,沒有職業舞女。到了營業性的舞廳出現后,舞女這個職業就應運而生。百樂門訂立制度,規定舞女須進行考核,持有百樂門簽發的陪舞證方能進入陪舞,這樣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舞女、舞客的安全和利益。
最初舞女多是外國女子,中國女性很少,一般有白俄沒落的貴族女子流落在上海,也有東洋女性,當時“新華舞場”里的舞女就全部是外國人。到了后來,隨著舞廳越來越多,對舞女的需求也越來越大,中國舞女才開始出現在上海灘各個舞廳,數量最多時據說有近三千人,占總數的90%。這個數據未必很準確,但從中也反映了當時上海舞廳業的發展規模。
中國女子加入舞女行列,除了舞廳業的客觀需求,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,當時國民黨政府禁止娼妓,有很多妓女無以為生,轉而就成為了舞女,明為伴舞,暗地里依然做皮肉生意,很多舞廳也就成了聲色場所。這也就是為什么上海舞女名聲不好的緣故。在1948年的時候,上海政府為此推行了全面禁舞的政策,以此打擊娼妓業。
當時的舞場,除個別紅舞女外,眾多的舞女都是為生活所迫才拋頭露面,這些收入微薄的舞女家庭負擔都較重,在經濟崩潰的形勢下,這無異于將舞女及舞場就業人員和他們的家屬推到死路上去,結果引發了舞女示威靜坐,幾千舞女集中集會抗議,還與警察起了沖突,引發了流血事件,就是歷史上的“上海舞潮案”。沒有過多久,上海解放了,舞女才最終消失。
上海舞女的生活其實也是表面風光,底下辛酸。雖然收益不錯,但舞廳抽走一部分,舞女大班(就是一些黑道幫派以保護為由,收取費用)拿走一些,做舞女還得有行頭,比如旗袍、絲襪、首飾等等,都是需要錢的,剩下的也就不多。這還是很有姿色的舞女,要是姿色平庸的,生計都成問題。
舞女的身份也分紅舞女和普通舞女,紅舞女的生活當然要好很多,她們多是富貴達人的情人。當時有很多文藝家用筆寫出了她們的生活狀態。著名劇作家曹禺的名劇《日出》,就是以百樂門舞場舞女為范本而寫成的,這已成為了中國現代文學不朽的名篇。時任上海劇藝社編劇的著名作家于伶也以舞女生活為素材,創作了反映孤島時期舞女悲慘遭遇的劇本《花濺淚》,影響很大。
關于舞女,有不少故事,至今為人樂道的是一個叫做陳曼麗的女子。她色藝雙全,艷名最盛,不但人長得儀態萬方,還會唱京劇,多少人為之傾倒,拜倒在她的紅裙之下。最終成為了當時銀行家劉晦之的情人,劉晦之追求她真是下了血本,金銀珠寶送了不少,極力捧她。后來陳曼麗被感動了,兩人住在了一起,劉晦之極力勸說她不要再去做舞女。可自由慣了的陳曼麗并不愿意做一只關在屋里的金絲雀,依然在百樂門重操舊業。
雖然身為舞女,但陳曼麗卻很有民族骨氣。抗日戰爭期間,很多藝人就拒絕為日本人演出,最有名的當然是梅蘭芳博士蓄須明志。深明大義的陳曼麗也拒絕為日本軍官陪舞,最后被人暗殺在舞池里。至于是誰殺的,有說是日本人惱羞成怒把她暗殺了,有的說是情殺,至今還是一個懸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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